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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

发布时间:2023-07-06  点击量:9154次  分享至

因工作需要,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,本校根据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8名,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招聘岗位和人数

  语文非在编教师3名(20239-20248月)。

  数学非在编教师3名(20239-20248月)。

  英语非在编教师2名(20239-20248月)。

  二、应聘条件

  (一)基本条件

  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。

  2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,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品行。

  3.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、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、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、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。

  (二)岗位条件

  1.年龄:35周岁以下,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。

  2.学历要求: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。

  3.资格要求:

  语文教师资格要求: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、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证书、语文专业有关证书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(含一级)或相应水平资格证书。

  数学、英语教师资格要求: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、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以上证书、数学或者英语专业有关证书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(含一级)或相应水平资格证书。

  三、相关待遇

  参照集美区非在编教师待遇统一规定执行。

  四、报名须知

  (一)报名时间:202375日至2023711日。

  (二)报名方式:

 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《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 》(见附件)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(学历证书、教师资格证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、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)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:lhxx6199018@126.com ,邮件请注明“姓名+应聘学科+电话号码”。

  3.联系人:王老师 电话:0592-6199018

  五、面试

 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,择优进入面试。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,具体事宜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。请保持电话通畅。

  面试需提供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:

  (1 身份证

  (2 学历证书

  (3 教师资格证

  (4 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

  六、体检

  面试合格后,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,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。

  七、聘用

  1.根据学校面试成绩,从高分至低分聘用;面试成绩在集美区乐海小学公示栏公示。

  2.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,视为放弃受聘资格。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,不予聘用。

  3.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,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。

    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小学

  202374

 信息来源http://www.jimei.gov.cn/xxgk/xxgk/rsxx/zkzp/202307/t20230705_917594.htm

附件:附件:厦门市集美区乐海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 

温馨提示:信息转载于网络,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,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,谨防上当受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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